关于烨辉
江苏烨辉律师事务所
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
江苏烨辉律师事务所系2023年8月30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在苏州高铁新城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,烨辉律所办公场所位于苏州高铁新城兆润领寓商务广场1幢12楼,烨辉创始合伙人均为江苏知名律师事务所原合伙人和资深律师,具备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。
律师团队
经验丰富,为您尽可能争取最大利益
烨辉律师团队曾为各级政府部门、大型国有、民营企业、上市公司及其他大中型企业集团等众多客户提供法专业法律,具备提供政府法律顾问、国资监管、投融资、数据合规、并购、基金、金融债券、公司上市、企业破产、涉外事法律务以及民商事、行政、刑事诉讼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服务的能力和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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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22
法条解读 | 民法典第十四章
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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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22
案例研究 | 快递未保价,受损失如何赔偿?
“双十一”,消费者在各种“优惠”诱惑下,不停“买买买”,快递量剧增,快递损毁、丢失率也开始攀升。如果出现快递损毁、丢失,而寄件人未保价的情形,寄件人应如何主张损失赔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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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22
普法干货 | 法条解读——民法典1128条
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。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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烨辉动态
将专业化作为立所之本